海南东方市委原书记田丽霞被双开 严重违纪违法遭查处
海南东方市委原书记田丽霞被双开 严重违纪违法遭查处!海南省纪委监委于3月21日发布消息,东方市委原书记田丽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,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田丽霞出生于1969年1月,内蒙古商都人,长期在海口政法系统工作,曾任海口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(正处级)。2011年12月起,她先后担任海口市琼山区区长、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,2016年11月升任儋州市副市长。2020年4月,田丽霞出任东方市委书记(副厅级),直至2024年3月被查。
通报指出,田丽霞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消费卡,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违反廉洁纪律,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;违反工作纪律,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。她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田丽霞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。
根据相关规定,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、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,并报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及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田丽霞开除党籍处分,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,终止其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、东方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,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开除田丽霞党籍的处分将在召开海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。由于她是第八届海南省委委员,开除她的党籍须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