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印发研学旅游服务规范 规范市场提升质量
寒假将至,家长们开始规划孩子的假期生活,研学游成为一些家庭的选择。北京市文旅局近日发布了《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(3.0版)》,对旅行社组织研学旅游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旅行社应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设计开发研学旅游课程,以各学段各年级教学内容为参照,结合学生身心特点、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精选主题,确保“游有所研”“旅有所学”,避免“只旅不学”。
在宣传推广研学旅游产品时,旅行社必须真实、清晰、准确地明示研学旅游课程内容、师资情况,以及行程、交通、住宿、餐饮、是否进入学校参观和体验等关键信息,严禁用夸大、模糊、偷换概念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。同时,严禁打着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,应通过正规团队渠道办理预约申请。
针对中小学生生活能力差、社会经验少、管理难度大、安全风险多等特点,旅行社应确保供应方证照齐全、资质合格,优中选优确定餐饮、住宿、交通等服务供应方。旅行社需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、违约责任、研学旅游的内容、导师、行程安排、服务标准、安全责任、退费标准、不可抗力等条款。
收取研学旅游定金或费用时,旅行社要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,不得诱导通过私人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将费用转入个人账户。组织或承办研学旅游时,旅行社应规范备案电子行程单,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,并依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,不得擅自变更行程、降低服务标准。提前做好热门景区和研学点位的确认工作,确保行程顺利进行。
旅行社要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、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,制定细致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。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,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演练。研学旅游行程中如遇突发情况,随队导游应快速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,旅行社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,在境外时还应及时向我驻当地使领馆报告。
旅行社还需设立投诉受理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,健全投诉受理制度,多渠道公布投诉处理联系信息,确保及时收到、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有关投诉。